文章目录: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教厅〔2011〕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2〕35号)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对201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教育系统教学单位空缺编制和空缺岗位限额内,采取全市统一招聘或提前单独组织招聘的方式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届甘肃省籍和往届未就业的甘肃省籍免费师范生。
三、招聘形式
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纳入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按照《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有关规定,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招聘会先签订意向性协议,然后由各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在用人学校编制范围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需求,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待毕业生正常毕业后,再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四、招聘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2014年12月1日起
招聘地点:
1.陕西师范大学冬季大型招聘会现场(12月6日)
2.定西市各县区教育局人事股及有关学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5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自荐材料,现场填写《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往届免费师范生需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应聘人员资格由教育、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考核工作采用面试测评方式进行。按照《甘肃省200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甘教师[2009]25号)要求,由县区教育、人社部门负责人及校长或学科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笔试、试讲、答辩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重点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考核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
(三)公示。各县区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经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在全市范围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审批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待正常毕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咨询电话:
定西市教育局0932-8212852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2-8235619
各县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安定区:陈文林0932-8227872/13993229767
通渭县:贾俊林0932-5552767/15025835999
陇西县:何德明0932-6620151/13909324226
临洮县:张星明0932-2242019/13519021190
渭源县:刘玉忠0932-4132977/13519020885
漳县:王益民0932-4861634/13993234925
岷县:张宁0932-7729331/13649328811
附件:定西市2015届免费师范生及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需求表 [点击下载]
定西市教育局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日
2012年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定政办发〔2011〕231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市、县区、乡镇三级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今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62名,其中安定区240名,通渭县200名,陇西县260名,漳县200名,渭源县200名,临洮县320名,岷县320名,市直122名。
二、招聘对象
1.2002年至2012年毕业,到我市登记注册的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持中专(中师)《择业证》或《报到证》,到我市登记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市外生源已在我市登记结婚,其户籍迁入我市的,凭本人结婚证、户口簿、择业证(或无就业单位的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允许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实行全市统一报名,报名时间 2012年9月24日---9月28日 ,共5天时间。报名点分别设在市直和各县区。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三楼,主要负责市直招聘单位的报名工作;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主要负责县区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本科以上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分别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个别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照片3张。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出具县级人社部门或县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3.报名费:每人150元。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的报名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取。
4.报名结束后,要认真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专科岗位按比例要求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本科以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可按紧缺专业对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考试采取分期分级组织考试的办法进行,市直单位先行组织考试,基本结束后,再统一组织各县区的考试。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市直招聘单位的考试时间从2012年10月10日开始,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个别招聘单位笔试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另行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明确测试的项目、内容、评分标准等。
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10 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写作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2.考试地点: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各县区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考试地点。
六、成绩计算及加分项条件
原则上以《专业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部分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其成绩计算办法为:最终成绩=(专业考试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
加分项条件严格按照《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考指标及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含加分项)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公示期满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
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详情登录定西党政网、定西党建网、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市、县区人社局联系电话:
定西市人社局8223350 安定区人社局:8216244
通渭县人社局:5552580 陇西县人社局:6614718
漳县人社局:4862181 渭源县人社局:4132145
临洮县人社局:2242501 岷县人社局:13679311030
附件: 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及各县区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