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入户珠海:
1、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2、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
3、被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定的人员 2017年12月27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市外户口迁入、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工作调动的可以把外地户口签入珠海但必须要在调入单位工作满五年才可以离开原单位,有配偶是珠海户口的,可以照顾夫妻关系把户口签入珠海,另外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外地退休后可以随之女把户口签入珠海
可凭学历入户珠海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学历入户珠海:
1、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
2、年龄女的45岁,男的50岁以下
3、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人可落户本市自有住房户口、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集体户口和亲友户口,根据落户地提供不同的材料:
落户本人房产:
提供本人《房地产权证》。如与配偶、父母、子女合资购买的房产,请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购买的成套商品住房属二手商品住宅的,必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合资购买同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其中的一个家庭入户。
落户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
提供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簿。单位集体户口不能借用《集体户口簿》原件的,可向单位复印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并盖章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属单位集体户的户口簿复印件由单位盖章,属居委会集体户口簿的直接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