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1. 申请网址: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
申请时间:根据司法部官方发布通知为准
2. 需提前提交申请材料
1.考生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2.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注意:
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考试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03
1.填写《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2.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件、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张两寸证件照片。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4.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统一受理日期内办理。
注意:
①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②证件照片,与本人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一致。
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04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对考试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核查。
核查方式:
1.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2.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3.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核查须知: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
♦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不同考区,成绩核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信息或有不同,同学们需要注意查看当地的要求。
1.网上资格申请。法考过后,及时在时间范围内(以往年一般时间为准,预计在12月~1月期间),登录司法部官网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2.现场提交材料。网上资格申请完成后,大概在资格申请之后的一周左右(以往年一般时间为准,预计在1月~2月期间),选择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了。需要现场提交材料,包括有: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证件照片。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四)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期限参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凭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1.先找到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得到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并向当地司法局提交相关申报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材料,其中包含: (1)申请书里有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及签名及盖章; (2)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聘用合同等。
2.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1.填写《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2.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件、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张两寸证件照片。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4.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统一受理日期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