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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学积分怎么获得,苏州积分入学达到分就能上吗

admin2024-01-047

苏州上学积分怎么获得

积分入学的积分需要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才能获得。

  附:2023苏州积分入学计分标准:

  一、基础分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

  1.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

  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3.兵役情况

  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

  4.对口扶贫

  得分标准:苏州市对口扶贫地区户籍人员为10分。

  (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仅限积分落户)。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的为50分,75 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

  2.居住年限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申请在苏州市积分落户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

  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

  二、附加分

  (一)发明创造

  得分标准:

  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加30分/件,多项发明创造可以累计计分。

  2.申请积分管理近一年内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加10分/件,总分不超过60分。

  (二)表彰奖励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1.获得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

苏州积分入学达到分就能上吗

苏州积分入学155分可以上学。

在苏州上学需要的积分具体如下:姑苏区统一准入积分为155分。

工业园区准入积分为195-415。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积分入学的含义:积分入学,指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积分入学由个人提出申请,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审核、计分;各镇区相关部门、机构负责对存在疑问的资料进行复审,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有投诉资料的审查。

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013年5月,东莞市教育局规定,2013年提供的公办学位,有三成半是供给优惠政策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无须积分,直接入学。

不一定能上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也就是说,不仅要看分数,还要看学校的学位数。

苏州积分入学的需提供的入学材料有哪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准入公办小学就读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5.预防接种证原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准入公办初中就读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苏州积分入医流程

苏州市积分入医流程如下:

1. 在苏州市积分入户网站上进行身份认证和积分查询,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苏州市积分入户申请表》。

3. 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居住证明等。

4. 在苏州市公安局进行户籍迁移。

5. 在申请落户所在区县的派出所进行居住证登记。

6. 在所在区县的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医疗保险。

7. 在申请落户所在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健康档案和居民医保卡。

8. 在选择的医院进行预约,携带健康档案和居民医保卡就诊。

以上是苏州市积分入户申请的基本流程,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提出申请

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需为其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二、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4、家庭关系证明

5、申请人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的证明;

6、生育两孩以内的提供户籍地乡级以上(含乡级)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7、其他相关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请尽可能提供。

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三、受理申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积分入医模块。拍摄照片后,出具受理回执。

四、审核评分

各审核评分职能部门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窗口录入的资料分别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审核通过的做出评分并反馈系统。

五、公布指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9月15日前认定的入学指标数(包括公办、民办的托幼机构和学校)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确定下一年度流动人口子女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标数,由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六、排名公示

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根据当年流动人口子女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于每年9月份统一向社会公示流动人口子女入医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取得首次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携带《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等材料,通过其子女就读的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的规定时间内为子女办理下一年度的入医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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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入医积分要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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