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品注册证号也就是进口药品的批准文号,国内的药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开头的,以H/Z/S分为化学药品,中成药和生物制品,,国药准字它就相当于一个人的出生证,准生证。所有药品都必须经过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给它一个国药准字。西药有,中药也有。
药品生产企业三证是指:《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许可证》是药品生产主管部门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发放的证书,如确认范围是空心胶囊,药用包装材料,就不能生产片剂等;《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工商登记的法人发给的,对于医药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会加上注明“凭许可证生产”;GMP认证是全面质量管理在制药行业的体现,应该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发给,但中国目前GMP认证的资质只有药品监督主管部门才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而药品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必须符合GMP标准方可有资格生产。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注册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的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同意其申请后颁发的批准证明文件。
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药品再注册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再注册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再注册的规定的,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药品注册批件》
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该品种,发给“批准文号
”的法定文件,通俗点说,就是这个药品的“出生证”,也就是通常说的“生产批件”。同一种药品,如果政策许可,可能会有多家药厂申请注册,经国家审查合格后,会批准给多家药厂生产,因此各药厂都会有该药品的《药品注册批件》
只是“批准文号
”不一样。药监局
发的,拿到这个批件之后就可以进行生产了。商标局
发的,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