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位或者18位的数字。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毕业证编号也叫电子注册号,一般来说,只要在网上能通过姓名、毕业证编号查到毕业证信息,就能证明存在其学历。
不同的高校对于该毕业证书编号的称谓不同,有的叫做学校编号、学历证书编号、学历证编号、毕业证书号码、毕业证号码等等,只要是2001年以后毕业的,都可以在毕业证书上找到一个17位或者18位的数字,这个数字就是证书编号。
医学检验成人本科毕业不可以直接考检验师。
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报名参加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医学检验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医学检验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医学检验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学检验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医学检验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医学检验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医学检验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医学检验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0年度检验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可以填本科。 教师资格证考试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