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华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流程
(一)办证申请。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采集信息。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发往 户籍 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三)缴纳工本费。按照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四)证件领取。公安机关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各办证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1、《出生医学证明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补办小孩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遗失声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6、若领证人非儿童父母,需提交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父母的委托书
补办流程如下,
申请:向社保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网点提出补卡申请并有选择的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者开具领卡凭证并在约定时间内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凭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