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尊敬的市民,您可能已经知道,离婚证件可能在某些情况下遗失或损坏,为了方便您办理相关手续,本指南将向您介绍如何在民政局补办离婚证件。
1、证件遗失或损坏;
2、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
3、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证申请表(现场填写);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1、双方当事人至民政局服务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受理;
3、现场填写离婚证申请表,并缴纳工本费;
4、证件制作完成后,工作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领取。
特别提醒:请务必保管好补办的离婚证件,以免再次遗失或损坏,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感谢您的配合和理解,祝您一切顺利!
注意事项:
1、补办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补办费用:根据当地政策,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
3、如需代办,需提供双方当事人的委托证明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