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生证明遗失,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方法如下。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
3.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4.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办理人持所需材料至签发机构所在地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补发。
2.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户口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3.已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补发资料一起由补发机构永久保存。
办理地点
原出生证明签发机构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天津身份证补办具体程序如下:
(一)核对户籍信息:
办证人带齐应提交的材料到受理窗口核实户籍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登记表》,由本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办。
(二)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
1.人像照片采集:办证人在受理现场拍照。
2.指纹采集:办证人需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纹,因特殊原因无法采集的,需说明原因,由工作人员记录。
(三)缴纳工本费
办证人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工作人员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四)选择领取方式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审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本人居民户口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审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预防疾病控制中心。
如果证明丢失,要立刻进行补办。办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所有县市接种医院或门诊都有疫苗注射情况记载,市区居民要到常去的疫苗注射点取得凭证,再去城区疾控中心办理。县区居民可以直接在疫苗注射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