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具医保卡遗失证明,可以前往原医保卡发卡机构开具遗失证明;
2.挂失医保卡,可以采取线上挂失和线下挂失两种方式;
3.补办新的医保卡,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遗失证明等资料前往当地医保中心办理补办新卡的手续;
4.领卡。
不可以,换身份证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派出所这样的公安机关,是全年二十四小时有值班的,休息日与法定假一样要上班。但是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上班的部门只包括治安科、刑侦科、办案队、巡防等,办理身份证的户籍管理工作人员是双休的,周末不上班,所以星期六星期天没法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社保机构或社保合作银行办理补办手续即可。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社保卡补办资料: 1、身份证; 2、数码相片回执(已提供相片回执的则无需提供); 3、《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 4、原来社保卡(满足条件2、3需提供)。 社保卡补办流程: 方式一: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社保合作银行办理补办手续即可。 方式二:单位登录企业非CA认证系统后,在“社会保障卡业务”中的“单笔申请制卡”页面申请新的卡号后,再进入“打印制卡清单”页面打印制证清单,再连同数码相片回执、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至制卡窗口补办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