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填写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持近15日内在市级报刊上公告的报刊原件和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学历证明,同时携带身份证及一寸或二寸半身彩照等证件。
二、申请流程。携带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如果初级护师证丢失了,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 前往原颁发机构,准备相关材料。您需要带上身份证、2寸证件照片(蓝底,正面免冠),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提供丢失证件的声明书。
2. 缴纳相关费用。不同地区的费用可能不同,您需要咨询原颁发机构的工作人员。
3. 等待核验和制作。原颁发机构需要对您的身份和资格进行核验,在确认无误后进行证书的制作和颁发。制作和颁发的时间通常在5个工作日以内。
4. 验证补办情况。您需要主动拨打或前往原颁发机构了解补办情况。如果未能按时领取证书,需要提前联系机构并办理延期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初级护师证是重要的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妥善保管,避免出现丢失问题。如果出现原因不明的丢失情况,建议及时报警,并在补办前核查身份信息和注册情况。
初级护师的证书遗失本人应提交充分证明向原发证机构申报补发,并登报声明原证作废。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时效性,实行定期登记注册。有效期满,持证人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登记,逾期不办理者,其《证书》自行失效。
补办所需材料:
护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原《护师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补办护士资格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遗失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声明无效。
提供三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份身份证原件和一份考试成绩单原件。
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
如果护士执业证书丢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需要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临床科室出具的证明(需注明申请人从事的工作科室及是否在岗)。
拟在本机构中任职的护士或保健助理证书原件(护士或保健助理证书原件除外)。
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近期的一寸或二寸免冠全彩照片。
护士执业证丢了补办步骤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申请补办护士资格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