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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证书
姓名: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
类别:毕业证书
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是我院实施自学考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验学生完成专业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达到培养目标,取得合格毕业成绩,予以毕业资格,并由主考院校和省级自考办共同签发的毕业证书。
1、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取得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一次以上“校级优秀奖学金”的考生;
(2)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考生;
(3)参加工作后继续自学,成绩特别突出的自学考试毕业生。
3、未通过各课程的考生可按学校规定参加补考。
4、毕业生本人对全部考核成绩进行自我鉴定,并提出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毕业生必须在校内参加公安管理专业课程和毕业实习、毕业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6、毕业生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毕业生必须交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相片背后用钢笔写上姓名。
8、毕业生必须交齐本专业各科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毕业生如有伪造、涂改学历证明或考试成绩等行为者,按学籍管理规定中《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交验有关材料。
2、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交教务处审查。
3、校学位委员会对毕业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参加学位考试。
4、经学位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办理毕业证书及有关手续,不合格者不办理毕业证书。
5、毕业生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及有关材料。
注:本证书仅限__________届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有效。
自考委员会(公章)
XXXX年XX月XX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