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换领、补领《独生子女证(亦称“《光荣证”):
1、因婚姻关系变动的;
2、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3、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4、《光荣证》遗失的;
5、符合换领、补领《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学生卡遗失应及时到学校报失(卡片及卡内余额的损失由个人承担),由学校办卡员持介绍信、协议本、学生办卡用信息、押金收据及失卡经过证明材料到售票处南石道街网点补办,30个工作日后领新卡。
(一)丢失研究生证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查询学号,并填写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
(二)学院持审核后的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到大连日报社或大连晚报社办理研究生证挂失手续。
(三)学院持审核后的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和报社挂失收费收据,到研究生院领取新研究生证并进行填写。学院每周三下午将填写完的新研究生证和研究生证补办名录(纸质版)上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到学校办公室具印和留存记录,学院于周五领取新研究生证。
(四)研究生应妥善保管研究生证,因研究生证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已申报丢失的研究生证若找到,应及时上交研究生院注销。
1,毕业证丢失后,首先要登报作一个毕业证作废声明,内容要写清毕业证编号。
2,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3,学校对其情况核实无误后,将其申请材料审批后,同时报省教育主管部门补办学历证明书。
4,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实后,可补发学位证明书,由原毕业学校办理,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