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XXX
性别:男/女
学号:XXXXXXXXXX
毕业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主修专业:XXXXXXXXXX
毕业学校:新干高级中学
兹此学生已完成高中学业,达到预期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特发此证。
XXXX年XX月XX日
毕业证书内页: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制
姓名:XXX
性别:男/女
所在学校:新干高级中学
学历:高中学历
主修课程:XXX、XXX、XXX、XXX、XXX等课程。
成绩总评:良(具体成绩单见学校教务处)
证书编号:(学校钢印、校长印)
XXXX年XX月XX日发证
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由学生所在学校校长签字后,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验印,再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到市教育局验印,如需补办高中毕业证书,请到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
2、高中毕业证书遗失后不予补办,但可以申请补发学历证明书,其效力等同于毕业证书,申请办法如下:由本人申请并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填写《补办学籍档案登记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交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核实后办理学历证明书。
3、高中毕业生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档案材料必须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学生学籍档案材料属国家档案范畴,学生及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如造成遗失或损坏,须由学校追回原档或按有关档案材料丢失责任制处理。
4、毕业生档案材料中必须包括以下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成绩单》、《体格检查表》、《奖惩记录》、《家庭情况调查表》等,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单》为必须上交的材料,其他材料可自愿上交(但必须由学校保留复印件)。
5、学生入学后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或转专业,在转入或转出学校办理完一切手续后,必须将学籍档案转出转入学校,并由转入或转出学校签注意见并盖章,如不按期办理手续或学籍档案不齐,后果由学生自负。
6、学生毕业后,如需查阅本人档案,须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办理查阅手续。
7、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所在学校教务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