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结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
补办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补办流程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补发
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补办地点
邓州市各县(市、区)民政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当场补发结婚证),不收费
1、办身份证一般能在3个月之内拿到,如果急须用身份证,可以办理加急的,一般15日之内能拿到,有些地方6日之内可拿。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2、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邓州市民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领或补办社会保障卡:
(1)线上办理可注册登录“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者河南人社APP进行业务自助办理,完成线上采集信息等程序后,社保卡由相关部门邮寄送达;
(2)线下办理可到邓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卡服务窗口及各合作银行的社保卡服务窗口采集信息办理(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补换卡的,按照省统一规定,每张卡缴纳制卡成本费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