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证明补办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下述材料:
1、遗失声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若领证人非儿童父母,需提交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父母的委托书。
二、补办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原签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
1、1996.1.1前出生,其母亲带本人身份证到医务科办理。
2、1996.1.1-2005.10.1出生,重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到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
3、2005.10.1后出生,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办理。
(二)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咨询电话84436755)办理。
另: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驾驶证被依法暂扣的,学习完了也不能补办,需要按交管部门的程序走,等待车管所发还证件。
1、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2、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4、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
补办社保卡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社保卡即是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社保卡的补办: 社保卡在正式挂失的同时应办理补卡手续,当场填写《申请单》,交给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后开具《领卡证明》,该证明可作为补卡人补卡期间的临时就医凭证。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如果在预挂失后找回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医则不需撤销挂失,预挂失10 天后自然解挂,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如果急于看病就医可到任意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
社保卡丢失几天补办
当天
一般是当天就可以办理。办理社保卡挂失补卡、更换手续须知1、社保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时到就近的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社保卡丢失或被盗,也可拨打咨询电话12333先办理电话挂失,并尽快到就近的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