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护士执业证书丢失,需要尽快进行补办。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护士执业证书是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需要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常是市或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护士注册证书原件、护士执业证书丢失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可以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规定需要缴纳相关的补办费用,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别。
等待审核和颁发:提交材料后需要等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颁发新的护士执业证书。通常需要1-3个工作日。
1需要进行补办2因为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必备资格证书,如果丢失了,需要进行补办。
具体的办法是,准备相关材料(详见护士执业证书补办流程),提交到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后领取新的护士执业证书。
3值得注意的是,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的执业资格证明,需要妥善保管。
若不慎丢失,及时进行补办,以免影响工作。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应该认真对待护士执业证书的保管,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护士资格证书遗失的考生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证书补办的系统已经在微信平台上开通了服务,申请人在完成平台的注册后提供有关资料进行补办。步骤如下:
1.通过“湖北卫生人才”微信小程序,在个人中心完成实名认证,进入“证书成绩管理”。
2.按照程序提示要求上传个人身份证照片和个人证件照片。
3.上传有单位人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机构盖章的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照片,并填写本人邮寄地址。
系统均在每月最后五个工作日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完成后申请者无法再修改或撤换。
系统在用户提交申请后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可在系统中-“我的”-“办理进度”查看结果。
1、从网上下载《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填好;
2、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 登报挂失(须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市级以上报刊),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声明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电子版。
4、 补办人备齐材料后,报送考点所在市级卫生主管部门,考点所在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将材料集中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5、经审核后,报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办理领取证书手续。
护士资格证网上补办包括提交材料、确认审核以及领取证书等多个步骤,补办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具体如下:
1、补办流程
1)补办者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补办申请与审核;
2)当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到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再次确认;
3)补办者携带资料在30个工作日后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证书。
2、补办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2)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发布的遗失公告;
3)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护理专业学历证明复印件,或《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
4)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原件;
5)身份证明复印件;
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护士执业证书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补办流程:
(1)登报挂失(省级报刊,须刊登资格证书编号);
(2)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4)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护士执业证丢失应登报挂失,报刊要求为省级报刊,须刊登资格证书编号;申请人携带补办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