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1、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2、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 证明》正、副页;
3、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
4、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1、预告登记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1.图书馆卡如果丢失了,可以及时带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办理挂失。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补办新卡,这样原卡自动作废。只需补卡收费2元。
2.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3.办理图书馆卡的功能的增添、退减等手续,请持办理者的身份证原件及押金条到原办卡地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