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第一,登报申明;第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第三步,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体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在主流媒体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5)如果是还没有未落户的新生儿,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要等9月1号后办理。也可以带好证件亲自去交警队车管所查询办理。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回复,9月1日起或开通补领业务,但具体如何办理等细则要等通知。9月1日起,市民不得驾驶未悬挂正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或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上道路行驶。
泰安给孩子办理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几点:
一、泰安市户籍人员首次申领必须到户口所地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实行全市通办,可到就近派出所申请;临时身份证实行全市通办,现场制发。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派出所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当场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后,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1.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2.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持个人申请和原居民身份证到就近公安派出所申请。到期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
3.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持个人申请到就近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按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挂失。收取工本费40元;
4.公民申请办理临时身份,应当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就近派出所申请。收取工本费10元。
二、泰安市外户籍人员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派出所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对已办理居住登记的,当场办理。
对暂无办理居住登记的,实行告知承诺。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本人符合就读、居住、就业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不再审核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当场办理。
对首次申领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以及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公安派出所不予受理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