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南宁市车辆登记证办理的车管所申请补办。《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表示,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登记证是车管所发的,带齐车的资料车主身份证到车管所补办。行使证、身份证要复印,要有汽车的照片。领表(注意可能要2种)拓发动机车身号,要查挡案和验车。
高空作业证去安监局办理。该证是安监局颁发的,每三年复审一次,每六年需要换证。高处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考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职称证书丢失补办流程
一、评审(含转正定职/重新确认)取得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1、所需材料
①《职称证书发放审核表》(初、中级一式二份,高级一式三份),本人填写后,由单位审核盖章---补证人与职改办提供;
②登报挂失的报纸一张(需登广西日报或南宁日报)---补证人提供;
③原取得职务资格批文原件和复印件,或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补证人与职改办提供;
④由本人现所在单位开具的遗失补办证明---职改办提供;
⑤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一张---补证人提供。
2、办理程序
由持证人登报挂失后,带上报纸和证书发放审核表。由单位职改办上报主管局,高级资格证书由单位职改办统一报送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二、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1、所需材料
①登报挂失的报纸一张(需登广西日报或南宁日报)---补证人提供;
②原考试取得《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补证人提供;
③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一张---补证人提供。
④由本人现所在单位开具的遗失补办证明---职改办提供;
2、办理程序
由持证人登报挂失后,带上报纸和证书发放审核表。由学院职改办上报主管局统一报送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职称证书遗失补办需要材料如下:
1.个人补发证书申请(应包含证书号、身份证号、个人联系电话,落款处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省直单位加盖各主管厅局人事部门公章,地市的加盖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省直单位加盖各主管厅局人事部门公章,地市的加盖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3.遗失声明(应包含个人姓名、证书名称、等级和证书号,并注明“声明作废”,刊登在设区市以上公开出版的报纸,报纸完整不能裁剪)。
补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