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1、申领人持申请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正确无误的,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领证回执》和收费收据。
3、由本人持《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申请邮寄的,由邮政快递按指定省内地点投递,证件送达后,收件人自行与邮政速递部门结算速递费用21元),或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代领。
二、办理材料
交验下列两种材料
1、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在榕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产权证、土地证或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证等,系直亲属住所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同户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条件
福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我国所有省(市、区)户籍人员,可在其就近的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效期满及损坏换领业务。
有效期满换证业务需在证件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办理
未满16周岁的公民,须监护人陪同办理。
四、不允许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况
首次申领二代证外,还有以下五类情况不予受理跨省异地证,包括: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或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3.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4.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
5.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主项信息与人口数据库信息不一致的。
从上我们可以大致的了解了相关异地补办身份证的一些资料,异地补办是允许的
申请人首先登录二代证网上申办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通知申请人指定的办证代理人到公安机关办证。
3、代理人办证。办证代理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为申请人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
4、证件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
5、证件领取。证件的领取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不能由办证代理人或他人领取。
二、补办身份证的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期满及时换领新证并交回旧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群众可随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福州医保卡遗失、损坏,应由参保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补卡。参保职工补卡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垫付,再凭补办后的医保卡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
参保人员如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慎遗失(或被盗)社会保障卡,可在第一时间挂电话进行口头挂失。挂失时,需提供本人卡号(身份证号)、姓名及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在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补办挂失手续。逾期未补办手续,口头挂失自动失效。
立即进行向社保机构和发卡银行口头挂失。口头挂失后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证明等向社保机构和金融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原卡作废。
如补办前发生的费用应由本人负责,在口头挂失时应报告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本人的单位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