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补办申请书:填写《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由现役军人和其中一方当事人签名,按手印。
2、双方身份证:现役军人和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档案: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结婚档案或证明,档案中需要明确记载结婚时间、地点。
4、军人证件:双方当事人的军人证件。
5、2寸合影照片:两张大两寸合影近期照片。
1、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核实材料,确认无误后受理补办申请。
3、当事人填写《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并按指纹确认双方声明内容。
4、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将补办的结婚证发放给当事人。
1、补办军婚证件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2、补办申请只能办理一次,如再次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再次补办。
3、如需查询婚姻档案,当事人可提前向婚姻登记处咨询相关流程和要求。
4、如需了解更多军婚相关政策和规定,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军事机关。
1、军婚是指现役军人与其他异性结婚的婚姻关系,与以往军队内部通婚制度有所区别。
2、军人在服役期间,其婚姻关系受到国家特殊保护,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3、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军婚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军事机关。
申报军婚证件补办需要当事人准备齐全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办理,军婚保护是国家特殊保护政策之一,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