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本公证书依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对当事人单身状况进行公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本公证员认为,需要证明的是当事人在当前状态为未婚,无婚姻关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公证书将根据实际情况,详细阐述相关事实和证据。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请输入姓名)、性别(请输入性别)、出生年月(请输入出生年月)、国籍(请选择国籍)。
2、婚姻状况证明:经本公证员核实,当事人目前处于未婚状态,无婚姻关系,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审查表等。
3、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审查表、单身声明等,本公证书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当事人的单身状况进行公证。
1、身份证: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户口簿:当事人的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家庭住址及婚姻状况。
3、婚姻登记审查表: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的婚姻登记审查表,证明当事人目前处于未婚状态。
4、单身声明:当事人自行提供的单身声明,证明当事人目前处于未婚状态。
根据以上事实阐述和证据列举,本公证书认为,当事人目前处于未婚状态,无婚姻关系,特此证明。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请联系本公证处,本公证书一经出具,视为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处盖章)
公证员:(公证员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