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因故遗失退役证或证件严重损坏无法辨认的军人。
1、立即到当地县(市、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报备,详细说明证件丢失情况。
2、填写《军人退役证明书补办申请表》和《补办身份证登记表》,将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提交给安置办公室。
3、安办会在15个工作日制出具审查结果,确认符合要求的,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4、持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到安置办办理补办手续。
1、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2、补办程序应在证件遗失期间及时办理,如已过了遗失期或在异地遗失,需按重新申请手续办理。
3、如证件遗失情况属私自遗失,须接受《纪律条令》相关规定处理。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