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填写完整的《消防证件补(换)证申请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
3、消防员证件原件遗失的,还需提供《补发证件照片粘贴在申请表上》(1份)。
1、受理申请;
2、审核材料;
3、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并送达证件。
消防救援大队窗口(政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消防救援大队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消防救援大队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②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③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④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
3、审核材料,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并送达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