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因火灾、盗窃、意外灾害、遗失等导致特殊证件丢失或损坏的市民。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特殊证件补办申请表》。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批: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后台审核,并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网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核验。
4、取证:经后台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选择到现场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的方式领取补办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挂失公告(如报纸、宣传栏等);
4、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不同证件类型提供不同材料,如火灾证明、灾害证明等);
5、《特殊证件补办申请表》。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具体请咨询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根据相关规定,特殊证件补办不收费。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如需代办,请提供委托人及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需邮寄,请在领取证件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以上是特殊证件丢失补办的详细指南,如有需要,请及时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