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双方当事人要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去原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就是离婚协议书备案的民政机关,在婚姻登记档案室查询离婚协议书的备案情况。
2、复印离婚协议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归档,但是丢失了,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当地档案馆办理加盖档案馆公章的遗失证明后,再补办离婚协议书。
需要注意的是,补办的离婚协议书与首次办理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是一致的,只是它不是新协议,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再次确认。
至于具体的内容,可以参考以下格式:
标题:《补办离婚协议》
尊敬的民政部门:
本人(男方)XXX与(女方)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现在由于需要补办离婚协议书,特此向您写此申请。
(男方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女方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最准确的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