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补办户口本需要带身份证、原户口本等资料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1、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4、如果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如: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会报区(县)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审批后,会签发《补领居民户口簿申领登记表》。
3、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会通知补领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可到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1、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5个工作日左右。
2、所需费用根据户口簿的簿数而定,大约在50元以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