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因特殊原因导致贫困户证件丢失的农户,可以申请补办。
1、申请:农户向村委会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审核:村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乡镇政府审核同意。
3、登报: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原证件作废。
4、受理登记:携带身份证、登报证明及贫困户档案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受理登记。
5、统一办理:由乡镇政府统一到县扶贫办进行办理,并由县扶贫办重新发放贫困户证件。
1、农户在补办贫困户证件前,应先到相关部门核实证件的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农户在办理过程中,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办理时间:一般为7-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
4、如需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及与贫困户的关系证明。
如有疑问,可联系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扶贫部门咨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