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提交申请:本人持证件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数码照相:出入境管理机关现场照相。
3、提交证件:将申请表、相片和证件交给工作人员查验。
4、交费:完成申请手续后,须在受理民警的办公窗口交纳证件费。
5、取证:当证件材料验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通知您到窗口领取。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形不予受理:申请人未满16周岁,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属于本省户籍居民,但在省内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时未满6周岁或已满70周岁,不予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因非法出境、在境外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回国的;属于国家有关机构规定不宜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
2、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监护人一方陪同办理即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对此类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以获取更加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