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身份证原件(若双方身份证遗失,应提交遗失证明并到相关部门开具身份证明)。
2、双方户口簿原件(若户口簿遗失或信息不准确,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户口簿遗失或信息更正证明)。
3、3张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尺寸可参考身份证或到婚姻登记处现场拍摄)。
4、原结婚证(如遗失,提交婚姻登记档案或婚姻证明)。
办理流程如下:
1、本人到场办理: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2、他人代理办理:如因特殊原因,一方或双方无法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提交材料后,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会审查提交的材料,并核实结婚登记档案,如果符合补办条件,工作人员会发放结婚证,如果不符合补办条件,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获取具体信息。